洪邁
【原文】
《易?說(shuō)卦》荀爽《九家集解》《乾》“為木果”之下,更有四,曰:為龍,為車,為衣,為言!独ぁ泛笥邪耍唬簽殛,為迷,為方,為囊,為裳,為黃,為帛,為漿!墩稹泛笥腥,曰:為王,為鵠,為鼓。《巽》后有二,曰:為楊,為鸛。《坎》后有八,曰:為宮,為律,為可,為棟,為叢棘,為狐,為蒺藜,為桎梏。《離》后有一,曰:為牝車!遏蕖泛笥腥唬簽楸,為虎,為狐。《兌》后有二,曰:為常,為輔頰。注云“常,西方神也!标懙旅饕云渑c王弼本不同,故載于《釋文》。按:《震》為龍與《乾》同,故虞翻、干寶本作“駹”。
【譯文】
在《 易?說(shuō)卦》荀爽的《 九家集解》《乾》“為木果”之下,又有四種性質(zhì),即:為龍,為車,為衣,為言! 坤》 卦后有八種,即:為牝,為迷,為方,為囊,為裳,為黃,為帛,為漿。《 震》 卦后有三種,即::為王,為鵠,為鼓!顿恪 卦后有二種,即:為楊,為鸛! 坎》 卦后有八種,即:為宮,為律,為可,為棟,為叢棘,為狐,為蒺藜,為桎梏。《 離》 卦后有一種,即:為牝車!遏蕖 卦后有三種、即:為鼻,為虎,為狐! 兌》 卦后有二種,即:為常,為輔頰。注釋說(shuō):“常,為西方神!标懙旅饕?yàn)槠埶恼f(shuō)法與王弼本不同,因而將它記錄在《 經(jīng)典釋文》 一書(shū)中.按:《 震》 為龍與《 乾》 為龍相同,所以,虞翻、干寶本作“駹”。
【詩(shī)人簡(jiǎn)介】
洪邁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饒州鄱陽(yáng)(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(yáng)縣)人,字景盧,號(hào)容齋,又號(hào)野處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學(xué)士、資政大夫、端明殿學(xué)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開(kāi)國(guó)公、光祿大夫。卒年八十,謚“文敏”。配張氏,兵部侍郎張淵道女、繼配陳氏,均封和國(guó)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學(xué)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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